为扎实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局在全州乡村振兴系统全面推行“”工作制度,加快推进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
一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项目攻坚年”各项工作,以“双责任”“双台账”“双销号”“双追责”的“四个双”机制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问题整改,坚持项目化、清单化、时限化推动政策、责任、工作落实。按照“五定工作表”的要求,把年工作目标“定内容、定目标、定责任、定路线、定时限”,对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帮扶资源实行精确化配置,对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实行精准化扶持。
二是以“”工作制度为重要抓手,健全“明责、履责、督责、追责”闭环落实机制,全面提升各级执行力和落实力,狠抓作风建设,以工作高效落实倒逼目标完成,以目标完成推动全州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发展。“1”即1天内要研究部署。“3”即3天内反馈初步落实情况。“7”即一般性工作原则上7天内落实解决。第二个“1”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经批准后按照解决方案中确定的时限要求推进工作,并按月反馈进展情况。“0”即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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