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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协委员们今年带来哪些提案
非机动车交通乱象整治
贵州省政协委员童辉:
近年来,随着电动车数量不断增多,贵阳市因电动车超速超载、闯红灯、逆向行驶、违规载人等交通乱象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屡见不鲜,电动车违规行驶、与车抢道、与人抢道,已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顽疾。这不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增加了交通安全隐患,也影响了贵阳“全国文明城市”的形象。
贵阳市目前的非机动车行驶乱象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根据调研发现,除了贵阳市因不具备条件而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客观原因外,还存在不少管理问题:
一是公交线网“空白”“交叠”明显,汽车站、高铁站等线路密度不够,公交到社区“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不能满足居民出行需求,导致非机动车需求量上升。
二是非机动车无牌、套牌、无证上路现象严重,管理难度大。
三是非机动车驾驶人法制观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识差。
四是监管薄弱,违法成本低。长期以来,交管部门管理重心在机动车,对非机动车管理不够重视,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时,往往偏向机动车负主要责任,客观助长了非机动车不让行、不怕机动车、不服从管理的违法现象。
五是电动车销售商为迎合消费者需要,违规售卖超速车辆。
六是快递外卖行业兴起,快递员担心迟到罚款,违法行驶,且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
贵阳交警治理电动自行车。彭年摄
为改善贵阳市道路交通环境,减少交通安全隐患,贵州省政协委员童辉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健全立法,全面严格执法。一是尽快出台《贵州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公安交通管理领域联合惩戒实施细则》等,针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制定具有操作性的处罚细则,尤其是对拒不接受处罚行为人的法律强制措施。二是交警部门应采取措施保证非机动车一车一牌,参照机动车驾考制度,要求非机动车驾驶人持证驾车,利于规范管理和事故的处理追责。三是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对非机动车的管理和惩罚要与机动车一视同仁,公平判罚,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严格根据事故双方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及其过错程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同时,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非机动车时速设置标准。
二、优化公交管理,解决出行需求。一是解决供不应求问题,延长公交运营时间或增设夜间巴士,加密机场、高铁站、市郊大型居民区等人流量大的区域的发车班次。开通社区公交,解决居民“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难题。二是优化配置公交资源,归并市区重复线路,市郊结合部及郊区新城等“空白”区应加强区域公交线网布设。三是提高交通运行效率,公交站台设置避免靠近十字路口,有条件的改造为嵌入式站台;利用大数据科学管理红绿灯,提高管理的科学性;社会车辆临时停车路段只能设置在公共事务区,其他路段不许随意停车。
三、建立联动机制,实施信用惩戒。将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不按道靠右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列入失信“黑名单”;将失信记录作为办理车辆保险业务及厘定相关费率的参考,和金融机构对失信当事人融资授信的参考,并进行必要限制等。对非机动车驾驶人为外卖、快递人员且有多次违法的,将个人列入“黑名单”,并每月在媒体上通报,通报三次以上安全责任仍落实不到位的企业,纳入不良企业信用记录。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文明出行。行政执法应以教育预防为主、惩治处罚为辅。建议交警、广电、文化、报社、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教育,借助新媒体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相关部门定期深入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特别是经常使用非机动车的企业,分发生动的图册,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安全、文明交通的意识。
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
贵州省政协委员张瑜:
自开展脱贫攻坚以来,省委、省政府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帮助贫困群众挪穷窝、斩穷根的重要抓手,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减贫和搬迁人数全国最多,创造了全国脱贫攻坚的“省级样板”。
当前,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心已从搬迁为主转向后续扶持为主。全省完成搬迁的少数民族将达96万人,占总搬迁人口的50%以上,尤其是跨区域搬迁少数民族占比更高。
因此,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不仅能促进民族团结,也能对全省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有所推动。我们通过对黔东南、铜仁、六盘水的部分县(区)搬迁安置社区的调研,发现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存在一些新问题,并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进行了思考。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社区管理存在不足。一是不少管理人员不懂民族语言、不太了解民族风俗。二是社区建设对部分特殊人群未给予足够重视,其中的高龄老人、精神病、智障、残疾、酗酒等特殊人群缺乏专业管护机构,社区后续管理难以提供完善的保障服务。
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待完善。部分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或配置采取租用民房、门面、调剂安置住房等方式临时解决;部分基础教育场所及设施存在就学需求缺口;部分“天网工程”、“雪亮工程”未投入使用。
三、就业难度大。部分少数民族受教育程度低、纪律意识淡薄,农民转为市民,由“上坡”转为“上班”,难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就业困难使得部分人群仅靠国家低保、临时救助等政策补助为生。
四、各民族之间风俗习惯不同,容易产生矛盾。安置点汇聚四面八方各民族,而各少数民族语言、风俗等短时间难以改变,使其相互间的交往、交流难度提升,不利于社区的和谐稳定,不利于社区融入当地。
黔南州惠水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幸福社区健身运动会现场。瞿宏伦摄
为此,贵州省政协委员张瑜建议如下:
一、完善安置社区的公共服务。一是社区硬件配套要完善。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的将相关配套资金,切块用于民族体育器材、民族文化广场、基础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学校要根据少数民族情况开展双语教学、特色体育、特色文艺教学。二是社会保障体系要健全。要统筹做好医疗、养老等保险的对接和覆盖,解决搬迁群众的后顾之忧。
二、完善就业措施。一是鼓励少数民族自主创业,鼓励能人创办民族特色产业、民族手工业和特色食品等实体经济,简化审批手续。二是针对搬迁户在小区定期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让少数民族群众拥有一技之长。三是建立完善的就业信息平台,让企业和少数民族能够便捷快速的获得劳动就业信息,减少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失业。四是建立少数民族创业帮扶基金,减少少数民族创业融资成本,降低少数民族特色企业创立门槛。
三、加强宣传做好疏导。一是要加强社区民族干部的选拔和业务培训,以民族干部为纽带加深政府和少数民族之间的血肉联系;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让少数民族之间相互了解民风、民俗,同时引导大家弘扬传承优秀民俗文化,摒弃不良习俗;三是开展适当的文化交流活动,使搬迁的少数民族了解、参与、融入当地文化,即为当地群众提供了解少数民族民俗文化的窗口,也为少数民族提供交流和展示的平台;四是组织一批有能力、有责任心、有爱心的少数民族在政府指导下组成互助团体,通过社区互助的形式融洽解决社区成员之间的矛盾和问题,使他们感受到搬迁政策红利,真正形成嵌入式安居乐业,切实化解各民族交融难的社会问题,提升他们的优越感和认同感。
打造贵州绿色农产品公共品牌
贵州省政协委员陈菊丽:
过去1年,在深入基层调研履职中发现,各地的绿色农业产业基地,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标准体系支撑,贵州绿色农产品没有形成品牌效应,在市场占有率及产品质量上差强人意。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西兰花。黄晓海摄
为此,贵州省政协委员陈菊丽提出3个建议:
——加快推进贵州省绿色农产品体系建设。贵州应充分发挥品牌优势和产地优势,将绿色生态品牌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助力全省农村产业革命和脱贫攻坚。
——建设农业生态循环体系。从源头把控农产品品质,大力倡导使用生态肥料和生态农药,在规模牧场和养殖场中实行生态循环试点。
——推进智慧农产品监控体系建设。充分利用贵州省大数据发展成果,将贵州绿色农产品的溯源、监管等,全程纳入相应的大数据平台,以全程智慧监管促进贵州绿色农产品的健康发展。
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
贵州省政协委员石宇波:
“幼有所育”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其中对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服务,一直是普遍性难题。因此,建立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调动社会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近切需要。为此,年国务院办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婴幼儿照护”的概念,也拉开了托育元年的帷幕。
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政策措施尚未制定出台。贵州省没有出台相关文件措施,没有依据国家卫健委,发改委等部门文件出台地方标准,建立托育机构的市场规范标准。
(二)从业人员数量不足、质量不高。
1、专业师资匮乏。一是托育行业教师缺乏。我省中职类学校很少开设专业育婴保育的相关专业,大专也仅由仅少数学校开设相关课程,专业师资难以满足市场需求。二是早教机构缺乏专职保健人员,调研中大部分早教机构都没配备保健专业人员。
2、缺乏托育教师专业标准。我国暂未出台托育教师专业标准,托育行业从业人员保教工作缺乏规范指导,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缺乏参考依据与标准。从业人员资质模糊,大部分持有证件都是以人社厅的职业鉴定的育婴师或保育员为主,大部分是从家政公司过来的非专业人员及家庭主妇。
(三)缺乏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行业支持和指导。家长对幼儿托育理念存在误区,存在担心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心理。相关的早期教育知识片面、缺少,部分商家的夸大宣传误导了家长,部分家长盲目片面跟风地追求提前教育,违背教育规律。行业协会实时进行行业指导,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黔东南州榕江县古州镇中心幼儿园。王炳真摄
为进一步加强贵州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保障体系建设,贵州省政协委员石宇波建议如下:
(一)省卫健委尽快行使行业牵头的作用,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建议贵州省卫健委出台相关政策,制定相关准入标准条例,规范托育园资质。建议参照沿海发达地区做法,适当降低条件,制定各种类型的托育教育服务准入制度及办园标准。形成以“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模式。
(二)大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指导,提升服务质量。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必要时向行业协会购买第三方服务,为幼儿托育机构在管理工作、规范办园、课程与教学、师资培训、卫生保健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导,提高从业人员的素养,对违反职业行为,影响恶劣的实行终身不得从教。现有幼儿园的保育员资格不做强行要求,但是虐童事件往往发生在保育员身上。
(三)加强早期教育专业师资培养,推行保育员,育婴员持证上岗。鼓励师范院校举办早期教育幼儿托育专业,扩大招生规模,特别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相关专业重点培养保育员,补足师资缺口。此外,规范幼儿托育师资职后培训。建立幼儿托育师资培训体系,满足幼儿托育教师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求,提升幼儿托育服务机构专业水平。建立和完善幼儿托育师资职称评聘体系和标准,打通教师专业发展上升渠道。
(四)加强幼儿托育机构示范园建设,带动市场化运作。形成以行业协会,妇联共同联合社区打造幼儿托育机构示范园,依托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服务闲置场所和住宅配套服务设施,免费提供场地引入社会优质托育机构经营管理,加强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导资本进入,探索经费投入长效机制,解决资金短缺,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五)加大扶持力度,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议加强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多方参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场地租赁、设施改造、设备购置、招聘人员等给予扶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近期目标达成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标准、规范初步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积极开展试点建设;远期目标达成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规范、服务标准、支持保障和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全省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95%以上。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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