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政策调整之后,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以及第二套自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40万元。”10月27日,独山县政务中心一楼会议室里格外热闹,在“聚保增”改革安居惠民政策培训会中,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独山管理部的工作人员正在给各家银行及房开代表讲解调整后的公积金使用政策。大家认真听讲,不时用手机记录下重点内容,主动与工作人员交流,现场气氛十分活跃。据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房住不炒”的原则,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新的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后的公积金使用政策加大了公积金资金的投放力度,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条件,为群众推出了众多便利办理的措施。“公积金政策调整后降低了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首套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仅为20%。”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独山管理部主任杨卫江说,“调整后职工购买二手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12个月内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政策还加强了对于人才引进和中低收入群体公积金购房支持。”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满足群众住房需求。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普惠作用,更大力度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独山县积极响应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政策调整,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对缴存职工的住房保障作用,进一步提高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能力,促进独山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图/文张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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