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置若罔闻、自行其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这样的语句出现在一则落马县委书记被“双开”的通报中,措辞之严厉,为近期所罕见。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6月22日晚间发布通报,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省监委对中共黔南州委委员、三都县委原书记梁嘉庚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提到,经查,
梁嘉庚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置若罔闻、自行其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与共产党人的信仰背道而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拒不执行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不顾群众意愿,违反议事规则,拍脑袋决策;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此外,梁嘉庚
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
通报表示,梁嘉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梁嘉庚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次、黔南州第十一次、三都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而根据多彩贵州网本月初消息,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原县委书记梁嘉庚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犯罪嫌疑人梁嘉庚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简历显示,梁嘉庚,男,布依族,年9月出生,贵州省长顺县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年8月参加工作,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梁嘉庚在贵州省基层任职多年,30岁出头就已跻身副县级干部之列,年3月任长顺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年4月任长顺县委常委、副县长,年3月任长顺县副县长,年2月任长顺县委常委、副县长,年3月任贵定县委常委、副县长,年9月任贵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梁嘉庚的仕途在年迎来变化,这一年11月他调任黔南州移民开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两年后又出任独山县委副书记,年7月任独山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年1月至年4月任独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年4月任三都县委书记。
此前,梁嘉庚已于年12月被免去三都县委书记职务,年2月7日被免去三都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年4月被终止黔南州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
事实上,因脱贫攻坚不力被追责的例子近期并不鲜见。
例如,据“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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