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开展电子劳动合同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贵阳市、黔东南州、黔南州开展电子劳动合同应用试点工作,形成“线上签约、链上管理、大数据应用”的劳动合同电子化应用管理新模式。
通知指出,试点工作要做到试点全覆盖、平台全支撑。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强化政府服务管理职能,推动互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的运用,全面提升我省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更好地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丰富“大数据+人社”应用场景,优化便民利企劳动用工管理模式。
通知要求,强化组织实施,各试点市(州)人社局要明确专人做好电子劳动合同应用试点的宣传引导工作,重点就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要求、实行条件、场景应用以及服务管理等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做好解释和说明,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成效。创新工作模式,试点市(州)可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对试点企业实施正向激励,给予试点企业试点项目相关优惠政策,本地区用人单位积极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同时充分听取企业、工会和农民工意见,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做好管理监督,试点市(州)应将实行电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纳入劳动合同统计报表调查范围,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电子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技术支撑,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监测工作的基础上,选择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电子合同签署服务机构,指导配合用人企业及项目开展签订工作,完成电子劳动合同报送政企数据接口支撑工作,督促和引导第三方电子合同签署服务机构切实履行诚信义务,确保劳动合同监管数据真实有效,并及时向试点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馈相关情况,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此次试点时间从年2月至4月底。通过试点,将不断拓展政务链的综合运用,长远谋划、分步推进,逐步推动电子劳动合同广泛应用和管理服务优化,实现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覃淋
编辑韦倩
编审吴文仙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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