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名额
年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名。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届、届、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乡镇基层工作。
4.大专学历考生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考生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考生须于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招募资格。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支教和支医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报考支教和支医岗位须符合相应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录取后1年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取消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资格)。
7.符合招募岗位相关条件(附件1)。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3.仍在岗服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4.不符合招募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招募方式及程序
根据招募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原则,设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9个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笔试命题、制卷、阅卷;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笔试考务、面试等工作。
(一)网上报名(8月10日至8月12日)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免交报名费。考生于年8月10日9:00至8月12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4.99)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年贵州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募简章》)并签署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年贵州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经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则不能更改。
特别提示:①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提交报名申请。②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③在报名截止时间(即年8月12日16:00)前未点击“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导致报名失败。
原则上必须本人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招募资格。
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募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年8月10日至8月12日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通过初审人数为零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过程中若通过现场审核人数与招募计划数比例超过30:1,系统会自动提醒。
(二)网上初审(8月10日至8月14日)
网上初审时间为年8月10日9:00至8月14日18:00,由招募单位所属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所辖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招募范围及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考生重新上传照片。年8月12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年8月13日16: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负责网上资格初审的单位在年8月14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三)现场审核(8月11日至8月15日)
现场审核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年贵州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信息表》、报名时上传的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2张以及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年8月11日9:00至8月15日17:00前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包括周末非工作日,具体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应届研究生未领到学历学位证的,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易地扶贫搬迁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及县级扶贫、生态移民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户相关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可提供户口册复印件。国有企业在岗人员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对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场进行现场审核的,可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内代为审核,代为审核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委托承诺书》(附件3)以及报名人员需提交的各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现场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考生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存档。现场审核环节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参加现场审核人员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服从现场管理工作人员安排。
特别提示:为确保报名成功,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进行现场审核,避免因超出规定时间而无法成功审核。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8月31日至9月3日)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年8月31日9:00至9月3日17:00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笔试(9月5日)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分)。笔试时间为年9月5日上午9:30至12: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拟于9月下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考试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统筹组织实施好选拔招募工作。要按照本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场设置等相关工作。
(六)面试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笔试分数统一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不得低于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各市(州)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笔试分数原则上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考试人数不足3∶1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并在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面试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行组织实施,全省设9个面试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总分分,低于60分的取消招募资格。面试安排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和体检要求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如实填写《招募人员审批表》,由报考单位所属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考生所在高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对考生的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加盖公章。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对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取消招募资格,可由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各市(州)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招募录用的,取消录取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取,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取。
(十)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后,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下发招募录取通知,在通知下发一周内,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
(十一)空缺职位补充招募
根据今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任务和空缺职位情况,视情况开展空缺职位补充招募工作。具体见补充招募公告。
(十二)正式上岗
考生以签订协议日期为准一周内到岗。
四、待遇及相关政策
(一)“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并随当地乡镇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而调整,年度考核合格的,增发一个月的补贴,每人每年发放元交通补贴。对新聘人员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发放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贴。落实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助中代扣代缴。
(二)“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纪律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政策标准,严格程序,严明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好招募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募资格。
(三)本次招募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慎防上当受骗。
(四)本《招募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请考生密切注意“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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