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妇联在京举办“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全国妇联决定,授予家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贵阳市妇幼保健院等在内的30家贵州单位获此殊荣。
贵阳市妇幼保健院是贵州省规模最大、功能较全,融医疗、保健等为一体的全国“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和“医院”。每年在该院就诊的妇女儿童有余万人次,住院治疗5万余人次,出生婴儿近2万名,是贵医院和救治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医院。多年来,医院高度重视和维护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在保障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中,作出突出贡献。记者了解到,今年是第六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贵州上榜的30家单位分别是: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贵州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贵州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贵州省就业局、贵州省贵州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贵阳市妇幼保健院、贵阳市妇联、遵义市新雨学校、遵义市桐梓县检察院桐心检察室、遵义市妇联、六盘水市水城县妇联、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光社区服务中心、安顺市贵州朗智律师事务所、毕节市纳雍县人民法院、毕节市黔西县人民检察院、铜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铜仁市碧江区司法局、黔东南州剑河县人民检察院、黔东南州凯里市人民法院、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黔南州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黔南州福泉市妇联、黔西南州为民维权矛盾化解中心、黔西南州兴仁市人民法院、贵安新区湖潮乡星湖云社区服务中心、威宁县贵州浩锐律师事务所、仁怀市法律援助中心。 此外,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宋晓琼、贵州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五处民警蒋茜等30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表彰。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刘丹
编辑刘添元
编审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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