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公安厅接处警改革和省政府服务热线建设要求,各市(州)报警电话统一集中到贵州服务中心,黔南州政务名称和受理范围有所调整,现将更名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更名

将原“黔南州政务”更名为“黔南州政府服务热线”

二、关于更名时间

年11月20日起

三、关于热线平台号码

更名后,黔南州辖区内拨打:

黔南州辖区外拨打:—

四、关于省接处警改革

群众拨打、报警电话后,由贵州服务中心统一接听,以多方通话方式直接连接至辖区民警开展接处警工作,贵州省的接处警数据将推送至州热线平台共享,政务和警务工单办理仍按原保障机制运行。

五、关于热线运行机制

1.继续实施警政工单联动处置。省级警单数据同步到州级热线平台,针对群众的非警务诉求,将由热线平台通过工单的方式推送或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处置,确保群众反映诉求第一时间得到全方位、全流程处理。

2.继续实施热线平台一号通。对全州非紧急类政府服务热线进行整合,在黔南州辖区内,群众通过热线平台仍旧可以反映紧急类、非紧急类的报警、求助、咨询、建议等诉求。

六、关于热线受理范围

黔南州非紧急类政府服务热线实行全天24小时集中受理公众咨询、投诉、建议、求助等事项。

1.包括对黔南州各级部门行政职能职责、政策规定、办事流程等政务信息的咨询及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个人信息的查询;

2.投诉类:包括对黔南州各级部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便民服务方面的投诉;

3.建议类:包括对黔南州各级部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求助类:包括对黔南州各级部门行政职权范围内的管理、服务等方面提出的求助。

七、热线不予受理的范围

1.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2.涉及党委、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军队和武警职能的;

3.已经或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或信访渠道解决的;

4.有权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

5.诉求事项已依法依规办结,诉求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诉求的;

6.反映问题属于、、、等紧急救助系统受理的予以转接;

7.非我州行政职权管辖范围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共黔南州委政法委员会

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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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黔南州政务更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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