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监会: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债券融资需求。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1月18日消息,证监会就《关于深化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发行人分类监管。按照扶优限劣原则,完善知名成熟发行人制度,简化申报材料要求,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审核效率;对存在公司治理失范、债务短期化、高杠杆过度融资等情形的发行人严格把关。强化对科技创新、绿色低碳、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债券品种创新的支持,配合做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债券融资需求,提升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的可得性和便利性。
二、财政部: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超过10%红线地区不得新上PPP项目。
11月1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通知指出,严守每一年度本级全部PPP项目从一般公共预算列支的财政支出责任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红线(以下简称“10%红线”)。合理分担跨地区、跨层级项目财政支出责任,严禁通过“借用”未受益地区财政承受能力空间等方式,规避财政承受能力10%红线约束。审慎合理预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和增长率,严禁脱离项目实际通过“报小建大”等方式调整项目财政支出责任,规避财政承受能力10%红线约束。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超过10%红线的地区,不得新上PPP项目;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超过5%的地区,不得新上政府付费PPP项目。
三、福建:年前10月房地产开发投资.37亿元同比下降8.5%。
数据显示,1-10月,福建省商品房销售面积.5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95万平方米,下降20.6%。商品房销售额.11亿元,下降21.1%。其中,住宅销售额.22亿元,下降26.5%。
四、河南:以保民生为目的支持优质房企建筑企业健康发展。
11月17日,河南省省长王凯主持召开金融工作座谈会,王凯指出,房地产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链条长、牵涉面广。国家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6条措施的出台,是稳住经济大盘、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
要深刻领会政策精神,准确把握实质要求,以扩大信贷总量为抓手,以稳定市场预期为关键,以保企业为重点,以保民生为目的,坚定信心、因城施策,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健康发展,支持保交楼项目尽快复工,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流程手续,提高放款效率,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天津:1-10月份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地方税收同比下降14.9%。
六、辽宁兴城:二孩及以上家庭买第三套房的,按第二套房贷标准执行。
11月17日,辽宁省葫芦岛兴城市发布《关于兴城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实施期限从年12月1日起至年2月28日止。意见涉及契税补贴、所得税补贴、购房补贴等九项措施。意见提出,给予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政策支持。公积金部门和金融部门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第二套购房贷款按照首套房购房贷款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银行按揭贷款的购房者,将政策期间内购买第三套的购房贷款按照第二套房贷款标准执行。
七、中指研究院:当前石家庄、温州等在内的80余城,已调整首套商贷首付比例至20%;武汉、贵阳等20余城,已将首套房贷利率降至4%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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