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2月10日公布信息:年2月9日21时,黔南州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例。为帮助市民准确掌握确诊病例信息,有效落实国家以社区防控为主、群防群控的要求,按照《贵州省关于公示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活动区域的通知》要求,现将该新增确诊病例出现病症期间主要活动区域和场所情况通告如下:
患者覃某某,男,83岁,长期在武汉居住,现居都匀市沙包堡办事处伯爵花园小区。患者分别于1月3日、1月16日因慢性阻塞性医院治疗。1月21日14时患者与爱人乘飞机(山航SC)从武汉飞往贵阳,当日16时其小儿子覃某某驾车从贵阳龙洞堡机场接到患者夫妇,18时返回抵达都匀伯爵花园小区家中并进行了居家隔离,返回途中未停留。返回都匀后,患者一直未外出,除家属外无外人来访。2月7日,患者长子覃某某驾车将患者送到贵医三附院(沙坝传染病区)就诊并被隔离治疗,当日核酸检测结果为新冠肺炎核酸阳性。2月7日22时左右贵州医院已将病医院进行隔离治疗。2月9日21时接省卫健委来文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目前患者病情较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请在上述各地点、各时段与确诊病例患者有密切接触或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尽快向居住地(社区)报告,主动居家隔离观察连续14天,不要外出活动。期间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及时拨打当地疾控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电话咨询,听从专业人员安排,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黔南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
年2月10日
来源:黔南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wh/21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