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
年12月,贵州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发现医院存在过度诊疗、虚记多记收费、串换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81万元,随后移交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进行处理。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依据《贵州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黔东南州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医院进行约谈,医院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2.暂停两名医务人员医疗保障服务资格3个月;3.追回医保基金本金.81万元,收缴违约金8.94万元。
二、六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
年11月,贵州省医疗保障局专项治理抽检发现六医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过度诊疗、重复收费、套餐式收费等违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61万元,随后移交六盘水市钟山区医疗保障局进行处理。钟山区医疗保障局依据《贵州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六盘水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钟山区定点医药机构不良行为积分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医院进行约谈,医院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2.医院不良行为积分5分;3.追回医保基金本金.61万元。
三、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
年12月,贵州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发现医院存在过度检查、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等违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39万元,随后移交遵义市湄潭县医疗保障局进行处理。湄潭县医疗保障局依据《贵州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遵义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遵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医师医疗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医院进行约谈,医院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2.对5名医师进行扣分处理;3.追回医保基金本金.39万元。
四、黔西市钟山镇卫生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
年12月,贵州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发现黔西市钟山镇卫生院存在过度诊疗、重复收费、分解住院、降低标准入院等违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67.13万元,随后移交毕节市黔西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处理。黔西市医疗保障局依据《贵州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毕节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医院进行约谈,医院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2.追回医保基金本金67.13万元,收缴违约金13.8万元;3.将涉及卫生健康部门职责的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处理。
五、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
年11月,贵州省医疗保障局专项治理抽检发现医院存在过度诊疗、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超范围执业等违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62.24万元,随后移交黔南州龙里县医疗保障局进行处理。龙里县医疗保障局依据《贵州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黔南州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医院进行约谈,医院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2.暂停一名中医康复科医师的医保医师资格一个月;3.追回医保基金本金62.24万元;4.将涉及卫生健康部门职责的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处理;5.医院加强内部管理。该医院对相关科室及人员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六、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
年12月,贵州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发现医院存在过度诊疗、虚记多记等违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49.44万元,随后移交贵阳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处理。贵阳市医疗保障局依据《贵州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贵阳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医院进行约谈,医院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2.追回医保基金本金49.44万元,收缴违约金3.06万元;3.医院加强内部管理。该医院对相关科室及人员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扣罚1个月绩效。
七、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
年12月,贵州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发现医院存在过度诊疗、串换收费、重复收费、虚记多记收费等违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43.93万元,随后移交铜仁市石阡县医疗保障局进行处理。石阡县医疗保障局依据《贵州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铜仁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医院进行约谈,医院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2.医院进行通报,并责令相关违规人员作书面检讨;3.追回医保基金本金43.93万元,收缴违约金17.51万元。
八、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
年12月,贵州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发现医院存在过度诊疗、自立项目收费、串换收费、超范围执业等违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16.84万元,随后移交安顺市普定县医疗保障局进行处理。普定县医疗保障局依据《贵州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安顺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医院负责人,医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2.追回医保基金本金16.84万元;3.将涉及卫生健康部门职责的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处理。
九、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
年12月,贵州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发现医院存在过度诊疗、重复收费、串换收费、分解收费等违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10.52万元,随后移交黔西南州兴义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处理。兴义市医疗保障局依据《贵州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黔西南州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医院进行约谈,医院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2.按照服务协议扣年度考核分10分;3.追回医保基金本金10.52万元。
年9月安顺市西秀区医疗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安顺西秀区全部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发医院(民营一级综合医疗机构)存在篡改病人血细胞分析结果检验报告单行为,涉及26人次,涉及金额.10元。西秀区医保局医院的违法行为处理如下:1.下发《西秀区医疗医院检查发现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区医保通〔〕1号);2.医院负责人;3.医院,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0元,处以5倍罚款.50元;4.暂停该院医保业务六个月(年9月至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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