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平塘县交通局工程建设管理处原副处长、平塘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原局长洪涛(副科级),平塘县交通局工程建设管理处原处长、平塘县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石国海(副科级)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由平塘县人民检察院向平塘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洪涛、石国海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核实相关证据,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平塘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洪涛利用时任平塘县交通局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被告人石国海利用时任平塘县交通局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款,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洪涛、石国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公款,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黔南州人民检察院编辑:徐晨晰责编:李佳编审:铁流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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