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三都水族自治县年下半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三都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户籍、生源(兵源)地为三都县或在三都县服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4.三都县辖区内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村(居、社区)委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主任、副主任、文书(以下简称“村(社区)干部”);
5.三都县具备从业资格的乡村医生(以下简称“乡村医生”);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毕业生;
7.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人员;
8.我县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推动农业农村实现大发展工作所需的各类人员。
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4.99或..4.),点击“贵州省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操作步骤进行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专业(专业目录见“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站“事业单位招聘遴选”栏目《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参考)目录》)等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如实填写《贵州省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将在笔试前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岗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年9月22日9:00至9月25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年9月24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年9月24日17:00至9月2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4.99或..4.)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元考试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4.笔试准考证发放。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1日17:00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4.99或..4.)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2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在三都县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符合以下条件的加分:
①服役满部队规定年限退役加3分;
②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加2分;
③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奖励加1分。
加分=少数民族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加分总值最高不超过5分。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2.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环节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1)少数民族加分审查
少数民族加分拟采取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的方式进行确认,比对一致,符合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报名考生不需要填写加分申请,比对不一致,存在异议的,考生提供2份《报名信息表》、身份证等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加分审核。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需要报考人员填写《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①《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书》(必须件);
②入伍通知书或应征入伍地所在县(市)征兵办出具的入伍地证明材料(必须件);
③《退伍证》(必须件);
④部队颁发的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证书(申请对应加分项时必须提供);
⑤部队颁发的优秀士兵证书(申请对应加分项时必须提供);
考生需在年9月27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sdxrsglk@.
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
如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按期组织笔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发布笔试相关事宜公告。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在“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下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四项目人员”须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证明上须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6.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期满服务证或服务县教育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7.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及户籍、生源(兵源)为三都县的证明材料;
8.“村(社区)干部”须提供县级组织、民政部门等确认任职满3年以上且仍然在岗相关证明,其中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县委组织部出具,主任、副主任由县民政局出具,文书由服务地所在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
9.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共青团员需提供本人团员关系所在团支部或县级团委出具的团员证明;
10.报考定招聘乡村医生岗位须提供县卫生健康部门证明材料(含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地点、现在是否在岗等内容);
11.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比例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必须书面签署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全州将建立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诚信报考数据库,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5年内不得参加黔南州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面试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
(三)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方式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面试总分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报考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人员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笔试成绩、笔试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3×50%+面试成绩×5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完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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