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年全国、贵州省和黔南州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工作,强化推荐评选全过程管控,黔南州各级工会严把政治审查、名额比例、推荐程序和评选标准“四关”,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安排,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完成推荐评选工作。
一是严把政治审查关。推荐评选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推荐评选工作更好地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把职工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推荐质量,做到政治、事迹、荣誉过硬,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出众出彩。
二是严把名额比例关。推荐评选工作始终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在推荐的五一劳动奖章人选中,产业工人不低于35%,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0%,科教人员不低于20%,农民工不低于10%;推荐的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中,企业班组不得少于70%。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5%。在荣誉基础方面,应具有相应层级的荣誉基础。
三是严把推荐程序关。推荐评选程序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层层审核的方式。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推荐对象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查及所在单位、上一级工会和承办本级工会公示。在推荐审核过程中,严把初审关,审核各项比例是否符合评选通知要求,特别是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比例、企业负责人的比例和农民工的比例等等。同时,严把复审关,审简历、审事迹、审所在单位和上级工会的推荐意见、审各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此外,严把公示关,看推荐对象是否经过了“三级公示”,特别是在州级、省级和全国公示中有群众举报的,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认真核查,保证评选工作质量。
四是严把评选标准关。坚持评选标准和条件,对照13个方面的条件,体现时代特征,力求确保拟推荐对象能够立得住、站得稳,经受得住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所有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须由公安机关出据无犯罪记录意见;对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实行部门核查,统一征求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对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担任领导职务的,统一征求纪委、监委和干部管理部门意见。同时规定凡有“一票否决”事项之一的,不得推荐。如近五年内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不得推荐;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规定等情况的,对违反市场监管、税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等方面规定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得推荐;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相应名额。
目前,已推荐1个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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