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推动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进一步提质进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11号)等文件精神,年我州紧紧围绕“四个统一”,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一、“统一审批流程”取得突破
一是大力精简审批事项。通过“简、转、并、调”,形成82项《黔南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目录(试行)》于年9月印发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审批事项比原来减少了47%。年,正在对现有的审批事项和流程图再次优化,计划将审批事项大幅压缩到63项。二是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单位,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三是分类制定审批流程。根据项目类别、投资规模等分类制定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实现了审批流程图再造。四是有序推行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通过优化系统实现并联办理功能,主动引导业主采取并联申报,提高审批效率。年1-5月实行并联审批申请、办理的项目共个。将消防、人防、防雷、技防、市政设施等方面纳入施工图审查技术要件进行审查;州设计质量审查中心全面实行施工图数字化审查,施工图审查已实现全过程网上办理,年1-5月联合审图通过项目5个。制定印发了《黔南州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细则》(黔南工改办〔〕6号),指导各县市开展联合验收工作,年1-5月全州实行联合验收项目23个。
二、“统一审批管理体系”规范审批
一是“一张蓝图”、“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成投用。已基本完成“一张蓝图”、项目策划生成子系统,项目综合监管子系统建设。同时,在省自然资源厅“多规合一”规划目录23类数据的基础上,根据我州对工程建设项目服务的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梳理,确定了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空间现状信息要素、空间规划信息要素及空间管理信息要素4大类数据类型和57类子项数据。二是“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目前,州、县(市)两级政务中心综合窗口相继设置完成,相关工作人员已经入驻,并开展实际工作。三是“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目前,我州制定印发了《黔南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试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黔南州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黔南州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细则》等10余个配套政策文件,直接转发应用省级文件20余个,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三、“统一信息数据平台”成效显著
按照“全州一盘棋”的总体思路,建设完成“黔南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于年11月正式上线运行,网上办事大厅、审批管理系统、审批效能督查管理系统、中介服务平台有效运行,与州自然资源局“一张蓝图”、州发改委投资在线监管平台、数字化审图系统、“智慧建管”等多个系统实现横向互通。同时,对全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件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工程建设项目个阶段运行、办件信息、事项运转等情况进行分析;对即将逾期的办件或问题办件进行预警。年1-5月我州各县(市)共个项目在系统中运行,各级各部门受理办件件,已办结件。
四、“统一监管方式”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工程建设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将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情况作为必查项,对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的立即下达停工通知,限期整改。针对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业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办理机关督促业主单位落实承诺事项,确保审批不走样、服务不降低、监管不落后。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并印发《黔南州工程建设项目“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黔南工改办〔〕22号),形成工作机制抓好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智慧建管”平台应用,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制,依托审批管理平台系统进行打分,通过系统自流程化评价,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客观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三是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情况。将供电、供水、用气、通信等市政公共服务设施报装、验收等业务集中至各地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办理。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中补充完善“黔南州工程建设审批中介网上服务大厅”,逐步实现中介服务合同网签、中介服务信用评价管理、信息数据采集统计查询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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