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酒后打架,还殴打现场处置民警,近日,犯罪嫌疑人潘某林、韦某明因涉嫌袭警罪被三都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年10月18日01时18分,三都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在三都县金桥四楼有醉酒人员打架,民警吴某某与3名巡逻队员赶到现场处置,发现潘某林等人围在一起相互拉扯,其中有两人正在打架。吴某某等人表明警察身份后进入拉扯的人群中制止打架行为时,潘某林突然转身用拳头殴打站在其身后的吴某某面部,吴某某当即拿出警棍制止潘某林的暴力行为,韦某明见状后从身后将吴某某紧紧环抱致使吴某某受到束缚,潘某林则冲上前继续殴打吴某某,造成吴某某头部、面部多处受伤,警帽、警棍及执法记录仪被打掉在地上。
之后,巡逻队员将潘某林控制,韦某明才放开被打民警。经鉴定,吴某某伤情为轻微伤。三都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潘某林、韦某明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涉嫌袭警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微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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