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12日讯(记者杨斯涵黄京)调整优化生源和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人才需求契合度,更好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今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报考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表示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骨干计划”),年全国计划招生人(硕士研究生人,博士研究生人),其中下达给湖南的硕士生招生计划为66人,博士生招生计划不下达到省,未完成的骨干计划原则上不得挪用,也不得将其他计划挪作骨干计划使用。
哪些人可报考?
记者了解到,生源地在湘西自治州,怀化市所辖的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侗族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永州市所辖的江华瑶族自治县,邵阳市所辖的城步苗族自治县以及张家界市所辖的桑植县、永定区、武陵源区等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均可报考。
同时,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以及我省承担新疆籍学生培养任务高校正式招录的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招生计划在招生计划分配表中单列为“其他”类也可参与,其中,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也可回生源地进行资格审查。
何时进行审查?
《通知》指出,硕士资格审查时间为10月12日—10月20日,考生须于10月20日前完成资料提交;而博士资格审查时间持续到招生单位报名截止日期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资料。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指导中心”)按照要求对资料进行审核,从10月12日起分批次在管理系统上对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管理系统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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