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消息,贵州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年度考核结果出炉。贵州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年度“一市一考”考核结果
“一市一考”即省级总河长对市(州)级总河长进行考核,分值分。按照考核有关要求,设置了加减分项,其中加分项包含获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国家和省表彰、中央媒体正面报道等,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减分项包括被国家部委通报、被中央媒体曝光、被省级通报约谈、被省级媒体曝光、工作推进较慢且被下过督办函等,减分最高减5分。贵州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年度“一河一考”考核结果
“一河一考”即省级河长对市(州)级河长进行考核,分值分。按照《贵州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要求,受到国家或省通报批评、约谈的,本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其中乌江干流黔南州河段、清水河贵阳市河段、清水江黔东南州河段、阳河黔东南州河段、草海涉及中央生态环保督查“回头看”反馈问题和贵州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问题。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任诗音
编审晏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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