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关于进一步
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对促进学校深化课程改革、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至关重要。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贵州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基本要求》《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州中小学教学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加快内涵发展和优质均衡步伐,促进学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
各县(市)教育局和中小学要结合国家关于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精神新要求,把落实教学管理同落实“双减”“五项管理”等政策有机结合,围绕教学管理重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制度。通过不断努力,到年,全州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二、实施对象
全州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三、实施内容
(一)严格教学常规管理
1.全面落实常规管理规定。各县(市)教育局、学校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贵州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基本要求》等文件要求,逐条逐项落实学校常规管理规定。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切实做到“一校一案”,全面改进和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工作,逐步形成“标准引领、管理规范、内涵发展、富有特色”的良好局面。
2.完善常规管理制度。各县(市)教育局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综合评价制度、教科研工作制度、学生日常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学校教务日志、班务日志管理,优化落实日调度制度管理。对每学年、学期的教学管理制度、学校课程方案(包括课程表)、学科教学计划、课外活动方案、教师教学研究和学科研究情况、学校考试安排、学生节假日安排、学生作业和作业量等教学工作及时公开。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近、中、远期办学规划和学期、学年教育教学工作计划。
3.规范普通高中教学常规管理。各县(市)、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立足新高考综合改革背景,完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增强课程意识,规范课程管理,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做好选课走班教学规划,科学确定选课走班方式,推进选课走班工作。强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健全学业评价制度。
(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4.加强课程管理能力。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上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严格遵守教学计划、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起始年级各学科实行“零起点教学”。坚持“五育”并举,确保体育与健康、劳动技术、道德与法治、艺术类、社会实践等课程(活动)的时间。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改进教学方式,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5.严格规范教学教辅用书。学校要以课程方案为指导,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教学用书目录》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征订和发放工作,不得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材,更不得擅自使用境外教材。严格贯彻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及《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严格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和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一科一辅”,严格选用方式、选用程序、选用管理以及监督检查、追责问责,严格规范教辅资料的使用和管理。
6.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治理和严肃查处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乱补课、乱征订教材教辅等社会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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