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办理退还交易服务费的通知
各项目实施主体: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各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成本,结合我州实际,从年3月28日起,对进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项目已全面取消交易服务费、场地租赁费。按照财政、税务局的相关规定,交易服务费账户办理清算税费手续后须销户。届时,部分已入场且但尚未开标的项目,在提出退还交易服务费、场地租赁费后,将无法办理退还手续。
现请已入场但尚未开标的项目实施主体于年6月30日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交易服务费、场地租赁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中心将不再提供退还交易服务费和场地租赁费业务,且按财政、税务局有关部门办理清算手续后销户。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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