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扶贫资金制度建设,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解决资金管理不规范,制度建设不健全,政策宣传不到位,经验做法推不开等问题。牵头先后制定和完善了《黔南州涉农资金整合指导意见》《黔南州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黔南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南州东西部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为脱贫攻坚筑牢了安全防线体系。
二是扎实开展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筑牢财政扶贫资金安全底线。坚持把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检查考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采取不同形式开展专项检查,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结。先后组织开展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财政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和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检查、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排查,不断强化衔接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对脱贫攻坚的每一笔资金每一个项目,执行最严的工作审查和纪律要求,自上而下层层盯紧、级级看牢,确保目标精准,靶向不变,频道不换,力度不减。
三是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针对发现问题,督促各县(市)认真对照,深入分析,举一反三,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任务及责任单位,对账销号,并建立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对衔接资金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筑牢财政扶贫资金安全底线。
四是强化资金投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乡村振兴投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稳定、规范、可持续的财力保障。全州投入乡村振兴资金28.56亿元,同比增加3.45亿元,增长13.74%,共争取东西部协作广州帮扶资金4.6亿元,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注入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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