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刑事诉讼中涉案财物的种类越来越复杂,如何对涉案财物进行规范管理逐渐成为一个重要难题。为此,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两级政法委统筹指导,由都匀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检察院、市法院、市财政局共同研究、通力合作,率先在贵州省黔南州建成了都匀市涉案财物共管中心,进一步加强涉案财物的规范化管理。
积极建设保管场所改革探索破解难题
长期以来,执法过程中对涉案财物的管理和处置存在4种现象。一是重案轻物,重人轻物;二是场所受限,管理混乱;三是流转不畅,信息不明;四是权责不明,处置失当。这些问题致使大量涉案财物账目不清、长期积压,无法正常移送、处置,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也给执法活动带来较大的风险隐患。
对此,从中央到省州都对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针对涉案财物保管和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要求“探索建立跨部门的地方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积极探索涉案财物管理改革工作,都匀市委市政府专门划出地块,并在“人、财、物”上大力支持。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两级政法委统筹指导,由都匀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检察院、市法院、市财政局共同研究、通力合作,建成都匀市涉案财物共管中心,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站式”集中保管“一物一码”全程跟踪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涉案财物共管中心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区划为业务功能区、涉财物保管区、档案管理区、远程示证区等四大分区。
其中涉案物品保管区包括普通涉案物品保管室、生物物证保管室、电子物证保管室、枪弹保管室、危化物品保管室、贵重物品保管室、大型物品保管室。市法院保管室、市纪委监委保管室、车辆保管区,可容纳涉案财物10万余件,机动车辆余辆。中心外还设有涉案物品保管拓展区域。特别是涉案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珍稀野生动植物、放射性物品等,由共管中心配合办案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保管条件的单位代为保管,共管中心在系统内标注。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涉案财物共管中心由都匀市公安局牵头管理,选拔具备法制工作经验、能力素质较强的民警到中心工作。市法院、市检察院派员进驻。按要求规范配置保管员、守库员、管库员、系统管理员等岗位,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培训,合格后上岗,承担财物交接、库房管理、安全值守等工作。
共管中心利用物联网射频、移动视频侦测等智能技术落实高标准人防、物防和技防,所有库房双门隔离、双人认证,全域监控无死角。涉案财物从清点核对、接收运输、登记入库、保管处置全流程信息化录入、全景立体监控录像,所有工作环节记录留痕可溯,落实高等级交接和安全防范管理标准,确保不发生涉案财物遗失、污损等管理事故。
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涉案财物共管中心依托政法专网搭建涉案财物共管平台,实行系统化管理,制定了“财物集中保管,信息随案流转,权责同步移交”的管理制度。
财物集中保管。改变涉案财物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树立“大中心”理念,将原有的规范保管场所、特殊物品管理场所全部纳入共管中心统一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专门保管的特殊财物,依规进行归口保管,其余涉案财物全部纳入共管中心管理,做到一本台账,统一进出口。涉案财物凭移交物品清单和扣押决定书、查封决定书、冻结财产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进入共管中心,经核对一致后录入涉案财物共管平台,规范打包封装,采用条形码技术以案建档,落实“一案一箱、一物一码”制度,让每一件涉案财物都有一个专属“户口”。在后期的“调阅”、“注销”等环节,凭“码”精准对接,系统自动调整财物状态。共管中心对涉案财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做到普通财物适用专业仓储保管标准,贵重财物适用银行金库保管标准,特殊财物适用行业保管标准,车辆适用4S店一般保养标准,最大限度确保涉案财物入库出库一个样,交还权利人不变样。
信息随案流转。共管中心以信息共享和涉案财物电子化移交的方式全程流转。各职能部门根据办案诉讼活动不同阶段和环节,将法律文书、财物清单、交接手续、处置意见等及时录入涉案财物共管平台,实现网上管理、网上移送、信息共享,确保涉案财物管理规范、移送顺畅、处置合法、处理及时。公、检、法联合监督管理,充分应用平台的预警提示、流程控制、查询统计等功能,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所有涉案财物源头清楚、去向明确。并借助平台对涉案财物进行核对和定期盘库,倒逼执法办案单位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同时确保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实效性,确保财物信息随案流转,财物状态和案件状态保持一致。
权责同步移交。在都匀市委政法委的组织下,公、检、法、财政四家共同研究,联合出台《都匀市涉案财物取证管理处置工作指引》,确立“依法处置、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总体原则,明确刑事诉讼各个阶段中公、检、法对涉案财物管理的主体责任,即以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两个节点为基准,对涉案财物进行权责同步移交。移送审查起诉前为公安、移送审查起诉到提起公诉阶段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为法院。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阶段通过系统推送成功后,涉案财物管理主体单位将自动变更,落实了移交前后涉案财物三方管理职责,有效解决各政法单位职责不清、衔接不畅等问题。
实物静止清单流转
都匀市涉案财物共管中心依托贵州省黔南州“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运用远程示证系统,建立“一体化管理、换押式移交、规范化处置”的流转机制。
一体化管理。共管中心由公、检、法共同使用,负责办理行政案件及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接收、提取、扣押、收缴、没收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和文件的集中统一管理,实现财物管理的“一体化”。共管中心对公安机关各办案部门涉案财物统一保管,对公、检、法涉案财物保管、流转、处置各环节统一管理,实现跨部门的“一体化”。共管中心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对接公、检、法执法办案系统,数据互通共享,各机关管理人员和办案人员可以依权限对涉案财物的相关流程进行操作、跟踪和监督,实现系统平台的“一体化”。
换押式移交。涉案财物从入库到出库均采用电子射频标注,涉案财物共管平台具有精准定位、智能盘库、自动统计的功能,能实时监控,可查询历史操作记录,异常情况及时报警,有效解决了超期扣押、超权限扣押等问题。严格涉案财物出库审批制度,办案人员因工作需要向中心调用涉案财物,在出具相应手续,实物确认,规范记录后方可调用。共管中心对调用结束入库的涉案财物认真核对并如实记录。运用远程示证系统,通过信息化展示的方式核对、辨认涉案财物,采取“实物不动、手续流转”的跨部门移交方式,最大程度避免出库风险,确保安全和高效。
规范化处置。在办案和诉讼的各个阶段,公、检、法责任部门在结案法律文书中明确发还、保存、移送、销毁、没收、拍卖、变卖等处置意见,由共管中心具体实施,并将处置结果及时录入系统,处置凭证存档备查。为确保处置合法高效,共管中心引入了第三方专业处置机构。如:与“阿里法拍”建立网络拍卖机制,上拍前进行价值评估,经市财政局审核后进行网上竞拍。又如:销毁涉案财物,共管中心与多家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达成协议,违禁物品定向委托第三方销毁,对其它作出没收意见、低价值涉案物品委托可再生资源公司进行集中销毁。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涉案财物共管中心的建成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了执法漏洞,提升了执法效能,极大促进了都匀市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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