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龙里县人民政府决定(龙府发〔〕30号): 王德霞同志任龙里县卫生健康指导中心(县干部保健服务中心)主任(八级职员); 袁步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龙里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岳萍同志任龙里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免去其龙里县卫生健康指导中心(县干部保健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徐医院院长职务。
龙里县人民政府决定(龙府发〔〕31号): 车桂文同志(广东省广州医院大外科主任)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为半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龙里县人民政府决定(龙府发〔〕33号): 丁贤君(医院感染病科主任医师、教授、硕士生导师)同志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为半年。 谌清泉(广东省广州市南海区东涌中学教师)同志挂任龙里县教育局副局长,挂职时间至年1月。 以上2名同志挂职时间自年6月起,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龙里县人民政府决定(龙府发〔〕35号): 田可峰同志任龙里县公安局督察长。
湄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年3月30日湄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 倩为湄潭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决定免去: 聂珍玉的湄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董桂冰的湄潭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湄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年3月30日湄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胡宗杰为湄潭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罗 超为湄潭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谢 军的湄潭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来源微黔南龙里县人民政府网湄潭融媒体中心
编辑王琳
编审田旻佳杨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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