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龙里县人民政府决定(龙府发〔〕30号):   王德霞同志任龙里县卫生健康指导中心(县干部保健服务中心)主任(八级职员);   袁步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龙里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岳萍同志任龙里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免去其龙里县卫生健康指导中心(县干部保健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徐医院院长职务。

 龙里县人民政府决定(龙府发〔〕31号):   车桂文同志(广东省广州医院大外科主任)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为半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龙里县人民政府决定(龙府发〔〕33号):   丁贤君(医院感染病科主任医师、教授、硕士生导师)同志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为半年。   谌清泉(广东省广州市南海区东涌中学教师)同志挂任龙里县教育局副局长,挂职时间至年1月。   以上2名同志挂职时间自年6月起,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龙里县人民政府决定(龙府发〔〕35号):   田可峰同志任龙里县公安局督察长。

湄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年3月30日湄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 倩为湄潭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决定免去:   聂珍玉的湄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董桂冰的湄潭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湄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年3月30日湄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胡宗杰为湄潭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罗 超为湄潭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谢 军的湄潭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来源微黔南龙里县人民政府网湄潭融媒体中心

编辑王琳

编审田旻佳杨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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