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全力为高质量建设“五个新黔南”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黔南州“闯新路、走前列、做表率”、建设“五个新黔南”的目标任务,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黔南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情况。
据介绍,黔南州两级法院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发展任务,深刻认识国发2号文件的重大战略意义,找准司法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落脚点,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推动黔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黔南州委“四新”主攻“四化”,着力实施“六大引领工程”,建设“五个新黔南”,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要转变司法理念,切实把国发2号文件带来的政策红利,发展新机遇落到实处。
下一步,黔南州两级法院将依法支持要素市场配置、国企国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创新探索,用好诉前协商、多元解纷机制等化解在先行先试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在审判执行中不能机械司法,要充分考量国发2号文件精神实质,树立大局观,注重“三个效果”相统一,把是否有利于保障中心工作作为评判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第一考量标准,审慎确认合同效力,为该州各项改革创新工作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新闻发布会现场。
黔南州两级法院要全力服务和保障打造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依法保障释放农村土地资源效能,依法保障深化国企国资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和保障建设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样板区。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发展;全力服务和保障数字经济现代产业化体系建设。加强“大数据”审判庭建设,加强智慧法院基础应用建设;全力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走在全省前列。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探索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工作新经验,积极推动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源头治理,依法审理涉矿产资源保护利用案件,依法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依法审理涉碳排放案件,加强“天眼”宁静区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服务和保障建设幸福新黔南。依法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加大特定主体权益保护力度,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王果 孟锦雄
编辑 黄祖祥
编审 黄喜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yf/11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