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围绕“四新”、“四化”新要求,奋力推进人才大汇聚,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4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6名。为确保本次引进人才工作顺利完成,制定《六盘水市水城区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引进原则和程序
引进人才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选人机制。引进人才工作按照制定引进计划、发布引进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引进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6名,具体引进单位、职位及引进计划、所需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六盘水市水城区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上表现良好。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年9月8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年9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年9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年9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9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9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年9月8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截止年9月8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特岗教师和年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5.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7.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10.经人民法院决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
11、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12.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3.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14.在读的在校生或现役军人;
1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6.水城区财政供养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公布引进需求
本次人才引进信息将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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