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商务局原副局童明海(副科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贪污一案,经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瓮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瓮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童明海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核实了相关证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童明海利用担任贵州独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审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童明海利用职务上便利,挪用应扣税款用于营利活动、帮助他人违规挪用政府转贷资金用于营利活动,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童明海利用职务便利,将三泰公司退回独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账户的“项目施工招标协调费”用作个人出资款注册成立公司,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童明海简历: 童明海,男,汉族,年3月生,贵州贞丰人,大专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年7月至年2月,任贵州省独山县建设局设计室工作员(其间:年11月获技术员资格;年12月获助理工程师资格); 年2月至年3月,任贵州省独山县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技术服务中心工作员; 年3月至年8月,任贵州省独山经济开发区财政审计局局长; 年8月至年8月,任贵州独山经济开发区财政审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年8月至年5月,任贵州省独山县麻万镇副科级干部,贵州独山经济开发区财政审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年5月至年5月,任贵州省独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干部(保留副科级职级待遇); 年5月至年1月,任贵州省独山县商务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副局长; 年1月,免去贵州省独山县商务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 年2月,贵州省独山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来源 黔南州人民检察院黔南州纪委监委网
编辑胡蓉
编审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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