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年度公路水运建设市场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黔交建设56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局、航务局、高管局、交通质监局、省路网中心,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遵义交投集团有限公司,各公路、水运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及营运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公平竞争,优化我省交通建设营商环境,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年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暨优化交通建设市场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排,我厅于8月3日至8月14日开展了年度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暨优化交通建设市场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由厅建管处、航务处,省公路局、航务局、高管局、交通质监局工作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分别对我省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普通国省干线项目、水运工程项目、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局进行了抽查。各检查组现场查阅了建设项目市场准入、建设程序执行、信用体系建设、合同履约管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等方面的相关资料,深入部分项目现场抽查了从业单位人员到岗情况,形成了各项目的建设市场检查表。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及公路管理局的交通建设市场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对监管部门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新增岗位情况、出台的各类制度文件、备案的招标文件及补遗书编制情况等进行了抽查,形成了各单位的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情况检查表。 二、检查总体情况 第一组检查了都匀至安顺高速公路、仁怀至遵义高速公路、黔南州交通运输局、遵义市交通运输局、都匀公路管理局、遵义公路管理局;第二组检查了乌江索风营等四个水电站库区航运建设工程、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建设工程、安顺市交通运输局、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安顺公路管理局、凯里公路管理局;第三组检查了G水城丰家垭口至观音山公路改扩建工程、G威宁大山营至迤那公路改扩建工程、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毕节市交通运输局、水城公路管理局、毕节公路管理局。从项目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业主能够严格执行公路建设法规及强制性标准,基本建立了质量安全、现场管理、信用评价、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落实,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从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局的检查情况来看,部分行业主管单位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措施单一,推进缓慢,开展的实质性工作不多,养护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及备案不规范,没有建立相应异议申述及投诉受理机制。 三、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高速公路项目 1.市场准入管理方面 都安高速、仁遵高速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参建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资格符合要求,从业单位管理制度较为完善。 2.建设程序执行情况方面 都安高速、仁遵高速两个项目的工可、初设和施工图批复文件较为完整,取得了环评、水保相关的批复。但受土地政策影响,两个项目均存在正式用地手续未批复,未能办理正式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 3.信用体系建设方面 都安高速、仁遵高速项目均设置了信用管理专职负责人,信用台帐及时更新,信用评价工作上报及时,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较好。 4.合同履约及质量安全管理方面 都安高速存在对参建单位人员履约管理不到位的情况,缺少履约检查的工作记录;档案管理略有欠缺,无相关流向记录。仁遵十标施工单位合同人员中有7人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到岗,人员发生变更;检查时仁遵十一标施工单位存在5名履约人员同时请假现象。 5.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情况方面 两项目均较好落实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设立了农民工工资银行专户,并按要求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设置了农民工维权公示牌。 6.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两项目均较好执行了招投标文件备案程序。都安项目年以前的部分招标文件中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利息,准入条件中将年平均营业收入作为财务最低要求,以补遗的形式对资格审查条件进行变更等问题。 (二)普通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项目 1.市场准入管理方面 G水城丰家垭口至观音山公路改扩建工程、G威宁大山营至迤那公路改扩建工程均能按照建设工程招标程序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参建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资格符合要求,从业单位管理制度较为完善。 2.建设程序执行情况方面 受土地政策影响,G水城丰家垭口至观音山公路改扩建工程未办理土地、林地相关手续,项目管理机构备案及施工许可缺失;G威宁大山营至迤那公路改扩建工程未办理土地手续,其余相关建设程序较为完善。 3.信用体系建设方面 两项目均设置了信用管理专职负责人,信用台帐及时更新,信用评价工作上报及时,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较好。 4.合同履约及质量安全管理方面 两项目均存在对参建单位人员履约管理不到位问题,两项目监理人员变更均只履行了相关手续但未进行相应处罚,其中G水城丰家垭口至观音山公路改扩建工程监理人员全员发生变更,质量安全制度针对性不强,质量安全检查流于形式;G威宁大山营至迤那公路改扩建工程现场公示牌内容不全,责任人、监督人、举报电话缺失。 5.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情况方面 两项目均较好落实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G水城丰家垭口至观音山公路改扩建工程考勤管理、农民工大数据平台录入不规范,建档立卡贫困户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农民工薪酬,合同中甲方未加盖公章。 6.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G水城丰家垭口至观音山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缺少相应的备案页,备案文件不完整;补遗书编制不规范,未加盖招标人公章;对于改变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等最低准入条件,可能影响潜在投标人的,以补遗的方式变更不妥,可能造成变相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问题,应通过重新招标的方式进行。G威宁大山营至迤那公路改扩建工程招标文件中要求法人(实际是指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否则否决投标人的投标的做法不合规;招标文件中限定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与当前政策导向精神不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未明示专家组成及专家库的选择情况不妥。 (三)水运工程项目 1.市场准入管理方面 乌江索风营等四个水电站库区航运建设工程和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建设工程两个项目均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参建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资格基本符合要求,但从业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不齐全。 2.建设程序执行情况方面 乌江索风营等四个水电站库区航运建设工程和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建设工程两个项目建设程序基本规范。 3.信用体系建设方面 乌江索风营等四个水电站库区航运建设工程和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建设工程两个项目均设置了信用管理专职人员,但信用评价工作不规范,信用体系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4.合同履约及质量安全管理方面 乌江索风营等四个水电站库区航运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履责不到位,人员履约、管理能力较差,人员变更后未进行相应处罚,设计单位未按照合同要求派驻设计代表。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进度、档案等管理不规范,未认真结合《专项整治三年安全行动方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各项工作资料归档混乱。 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各参建单位履约管理弱化,各项工作资料归档混乱。 5.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情况方面 乌江索风营等四个水电站库区航运建设工程出现未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工资表格不齐全。两项目均存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管档案不健全,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平台上线工作尚未落实的问题。 (四)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黔南州交通运输局出台制度未发现设置不合理限制的情况,惠水县向阳桥危桥改造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报告书未加盖公章。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出台制度未发现设置不合理限制情况;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及相关制度建立情况无印证材料;抽查备案的部分招标文件存在以下问题: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采用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的综合评分法没有响应厅一直要求的原则上应采用合理低价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限定为转账,存在排斥其他保证金提交形式的情况;部分招标文件文字差错多或文字表述模糊,难以理解;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招标公告发布内容不完整、不规范。 安顺市交通运输局印发的《项目保证金缴存及退还工作的通知》中未明确保证金最高限额值,投标保证金收取存在限制缴存方式,不允许多种缴存方式的问题;相关招标文件备案资料归档混乱;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台帐缺少身份证件信息及工资结算佐证材料。 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未建立有关制度;在天柱县白市至天柱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施工招标中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财务审计报表等相关资料原件,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不合理;异议投诉受理机制有待完善;招标投标信息均未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公布。 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对本次检查重视不够,资料收集不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及相关制度建立情况均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未提前汇总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文件,无法查证相关问题;尚未建立异议申述受理机制,招标投标投诉举报渠道未在网上公开;部分招标文件中设置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合理;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的农村公路养护员未建立花名册。 毕节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毕节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并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了相关安排;按照毕节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毕节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毕节市交通运输局未对招标文件实施备案,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不符;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时,未按规定设置最低得分(及格分);个别项目限定投标保证金收取形式为现金、支票,不允许保函,保证金退还时间偏长;联合体投标采用牵头人信用评价结果,与厅相关要求不符。 (五)各公路管理局 都匀公路管理局出台制度未发现设置不合理限制情况;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及相关制度建立情况无印证材料;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新增岗位情况无相关印证材料;招标文件中准入条件设置年平均营业收入作为财务最低要求不符合规定;养护项目招标文件中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与厅规定不符。 遵义公路管理局印发的养护工程项目非公开招标管理办法(遵路发﹝﹞21号)除文字差错较多外,评标委员会由9人组成,人数过多,与评审项目的规模不适应,自行设立的专家库中专家均为本单位成员,人员组成较为单一,建议评标委员会改为由5人或7人组成,并在评标专家库中增加非管理局的人员;个别项目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贵州省公路局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关键内容描述不一致;养护项目招标文件中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与厅规定不符,设置的信用评价加分值不统一且级差过大。 凯里公路管理局未提供印发的相关制度文件;异议申诉投诉受理机制有待规范,无招投标及其异议申诉管理台帐;未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制度;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台帐缺少身份证件信息及工资结算佐证材料;相关招标文件备案资料归档混乱。 安顺市公路管理局部分项目投标保证金限定为以现金形式缴纳;部分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受理异议申诉条件及联系方式;未建立招投标及异议申诉管理台帐;多个招标文件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不一致;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未建立有关制度。 水城公路管理局出台制度未发现设置不合理限制的情况;部分养护工程招标文件中设置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或年平均营业收入作为财务最低要求;未建立招标投标文件备案台帐;对异议申述及投诉处理概念模糊不清;招标文件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前后不一致。 毕节公路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及相关制度建立情况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普通公路施工招标文件中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不合理,应优先采用省公路局评价结果。 四、整改要求 从本次检查来看,全省交通建设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进一步落实,优化交通建设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主动性不足等问题。 鉴于本次抽查发现问题的项目均已完成招标,各招标人应承诺在后续招标过程中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不再发生类似行为,同时认真落实招标文件编制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自查制度,对编制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报告的公平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局、航务局、高管局、交通质监局、路网中心等招标投标监管职能部门应将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后续监管工作的重点,举一反三,避免在监管职责范围内出现类似问题,同时对不属于本次专项整治重点的其他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应进一步强化担当、提高站位,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监管,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年9月2日
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编辑李劼
编审杨仪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wh/26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