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在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瓮安县人民法院院长周黔江代表瓮安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记者在报告中了解到,年,瓮安县人民法院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诚履职,为推进瓮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抓好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司法体制。瓮安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关心下,年初对队伍教育整顿遗留问题进行有效处置,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稳定了队伍。下半年完成员额法官遴选任命8人,新招录法官助理及行政后勤岗位16人,大量新鲜力量的补充,一定程度缓解了“人”的难题。不断加强司法责任制体系建设,出台“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全年监督案件件,确保放权与监督有机统一,实现监督不缺位、不越位。抓强智慧法院建设,实现“数字”正义。以全省法院“无纸化办公办案”改革为契机,瓮安县人民法院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动信息化助力审判执行工作。持续推进“互联网+司法”,不断完善立案、庭审、调解、拍卖、缴退费等网络平台建设,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稳步向“指尖上的法院”目标迈进。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升级改造10个科技法庭,新建建中法官工作站,迁建诉讼服务中心,集约化送达平台、智能云柜、电子卷宗系统投入使用,委托研发案件评查系统,为“无纸化办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年跨域立案、网上立案件、网上缴退费.87万元、远程调解开庭件,逐步实现与民共享智慧法院“数字正义”改革成果。抓牢诉源治理,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在瓮安县委领导下,主动融入全县“”诉源治理工作大局,切实扛起诉源治理主体责任,对起诉到法院符合调解的纠纷,按照“应派尽派、能调则调”原则委派到各调解组织通过调解方式解纷。全年新收一审民商事纠纷材料件,委派调解件,调解成功件,调解成功率36.45%,立案诉讼件,同比去年降幅34.24%,万人起诉率从去年的.38下降至86.72,诉源治理工作成效初显,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抓实审判辅助事务购买社会化服务,向改革要生产力。为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引入社会第三方参与诉讼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黔南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审判辅助事务购买社会化服务指导意见》要求,经反复调研论证,将诉讼引导、辅助送达、庭审速录等20余项非核心审判辅助事务打包购买社会化服务,通过人员公司化管理、事务集约化运作、节点流水线作业,最大化释放生产力,力争实现1+12的改革效果。目前,已完成招投标程序引入第三方服务公司进驻瓮安县人民法院实质化运行,改革效果可期。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张涛卢泰铭编辑 陈杨二审 莫宇三审 张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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