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黔南”活动,推进乡镇环境整治取得新成效,积极打造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黔南州精神文明办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对有关工作的调度督导。7月12日至8月30日,州精神文明办组织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了12个县(市)共46个乡镇(街道)“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黔南”活动暨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从总体上看,各县(市)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全州城乡环境更加优美、秩序更加井然、交通更加顺畅、经营更加规范,群众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城镇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但同时,基础设施缺乏管理维护、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乡镇“脏乱差”现象长期得不到解决,在督查中排名长期靠后。现将各县(市)和乡镇(街道)得分和排名情况通报如下:
备注:县(市)得分大于或等于85分、乡镇(街道)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为“好”等次;县(市)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85分、乡镇(街道)得分大于或等于80分小于90分为“较好”等次;县(市)得分小于75分、乡镇(街道)得分小于80分为“差”等次。
黔南州精神文明办年9月8日来源:云黔南网
编辑:朱金花
统筹:吴邦显
编审:周德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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