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黔南日报
州乡村振兴局
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懈奋斗
本报记者蒙帮婉
11月3日,就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记者采访了州委副秘书长、州乡村振兴局局长林娜。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对乡村振兴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林娜表示,作为一名乡村振兴部门的干部,她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工作更有目标、更有方向、更有动力。
林娜说,当前正处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时期,黔南乡村振兴系统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以“五大行动”为载体,大力推进农村产业发展和乡村人才、生态环境、乡风文明、社会治理、组织引领等建设,全力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黔南样板,奋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今后五年,重点在四个方面实现新跃升。
守底线、强帮扶,在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上实现新跃升。聚焦重点群体、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线上依托“贵州乡村振兴云”、黔南州乡村振兴大数据管理平台进行比对分析、筛查预警,线下充分运用群众自主申报和基层力量排查机制,对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进行识别,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同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精准施策,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做到应扶尽扶,确保返贫致贫风险动态清零。
兴产业、促就业,在推动群众持续增收上实现新跃升。着力发展壮大六大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带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着力稳住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规范乡村公益岗位,落实就业帮扶各类补助政策,延续支持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促进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持续稳定增加群众收入。
夯基础、作示范,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上实现新跃升。以推动省、州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试点为重点,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精品型、示范型、普及型试点建设。整合各方资源,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完善上下功夫,探索户厕改造、污水处理、垃圾治理等实用技术路径,形成可学可信可复制能推广的黔南做法。统筹财政资金引导、村集体资产支撑、农村改革挖潜,通过改革盘活试点村存量资产资源,推动试点村资金来源多元、使用精准。树牢“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理念,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激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抓机制、强保障,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上实现新跃升。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和“四级书记”抓工作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完善因村派人驻村帮扶体系,积极发挥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作用,健全职责清晰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构建强大工作合力。持续抓好“3+1”保障和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工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和深度困难村集中攻坚行动,汇聚各方力量对7个重点县和60个深度困难村进行集中攻坚,稳定夯实脱贫基础,推动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州乡村振兴局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好富民政策,为老百姓解难题、办实事,建设宜居宜业乡村,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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