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独山县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麻万镇原党委书记陆应翔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罪一案,由黔南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瓮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对陆应翔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劼

编审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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