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政府原法制办主任骆振繁(正科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都匀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都匀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骆振繁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核实了相关证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都匀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骆振繁利用担任都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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