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黔南州委老干部局通过三个“全部纳入”落实黔南州委、州政府关于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精神,切实织密筑牢困难干部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网,做好特困离退休老干部帮扶工作。
将所有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干部全部纳入特殊困难帮扶范围。鉴于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退休干部已普遍进入“双高期”,存在高龄、基本失能、高发病的现状,同时企业建初干部养老金与行政机关建初干部养老金差别较大,为了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体现组织关怀,加大对企业建初干部的关心关爱和帮扶力度,黔南州委老干局将州直所有企业建初干部全部纳入具有特殊困难的退休干部范围,每年分两次给予他们特殊困难帮扶。
将所有高龄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孀全部纳入特殊困难帮扶范围。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孀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两项:即遗孀医疗困难补助和生活困难补助。这两项补助费对于高龄多病人群,只能维持和解决其基本日常生活和平常的小病小疼问题,按照“困难大的多帮助,困难小的少帮助,不困难的不帮助”的原则,黔南州将80周岁以上的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孀作为具有特殊困难的对象全部纳入帮扶范围,定期上门走访看望,确保她们能安享晚年,并时常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将所有州直单位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全部纳入特殊困难帮扶范围。为了加强黔南州直机关离退休干部帮扶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州直单位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长效机制,根据《黔南州州直单位特殊困难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由老干部管理单位填写《黔南州州直单位离退休干部帮扶基金发放审批表》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给州委老干局。州委老干局调查核实后,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特殊困难帮扶范围。
截止日前,黔南州委老干部局共慰问帮扶41名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遗孀,共发放帮扶慰问金元。(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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