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瑞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岑康波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由独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独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岑康波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核实了相关证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独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岑康波利用担任独山经济开发区财政审计局工作人员、贵州瑞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单位公款,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加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岑康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琳

编审杨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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